东莞专业劳务派遣适合哪些岗位
来源:http://www.dgzylw.com/news/type/133.html 发布时间 : 2020-01-16
东莞专业劳务派遣适用哪些工作岗位?
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则,劳务派遣只能适用于如下工作岗位:
其一、暂时性工作岗位:即存续时间不超越六个月的岗位;
其二、辅助性工作岗位:即为主停业务岗位提供效劳的非主停业务岗位;
其三、替代性工作岗位:即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缘由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能够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。
对上述“三性”工作岗位中的暂时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,争议较少,但是对辅助性工作岗位争议较大,关键点在于如何界定“主停业务岗位”和“非主停业务岗位”。其肯定带有比拟大的客观性。
对此,根据东莞专业劳务派遣规则:“用工单位决议运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计划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对等协商肯定,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。”该条援用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的规则,所以还是存在用人单位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是“单决”还是“共决”的问题。对此,实务中,普通认可的是“单决”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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